《注音版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出版
《尔雅·释诂》、《方言》都训“刘”为“杀”,这是有先秦文献为根据的:
《书·盘庚》:“重我民,无尽刘。”注:“刘,杀也。”
《书·君奭》:“后暨武王,诞将天威,咸刘厥敌。”注:“刘,杀也。”
《逸周书·世俘解》:“咸刘商王纣。”注:“刘,克也。”
这个意义在《左传》里仍然应用。《成公十三年》“虔刘我边陲”,“刘”与“虔”连用,都当“杀”讲。
“刘”的同源字多半都有杀戮之义。如,“刘”与“戮”双声,同在“萧”韵,二字同源,“戮”也训“杀”。“狸”与“刘”双声,“萧”与“咍”韵近,两字也同源。狸是一种善杀之兽。《周礼·射人》:“则以狸步张三侯。”注说:“狸,善博者也。”所以“狸”引申也有“杀”义。《论语谶》:“徐衍负石,伐子自狸。”宋均注:“狸犹杀也。”依《左传》“刘累”为陶唐氏之后,而《国语》说:“丹朱狸姓。”可见“狸”训“杀也”,就是“刘”。从“刘”的同源系统,又进步一证明“杀”是“刘”的基本词义。
“刘”是汉朝帝王之姓,正是当朝的避讳,而“刘”的词义是“杀”,是个凶义,许慎不便直言,便把它的正篆改成“镏”字。《说文·十四上·金部》:“镏,杀也。”徐锴说:“疑此即‘刘’字也。从金从卯,刀字屈曲,传写误作田。”这个说法前一半是对的,后一半不得要领,“刀”误为“田”的可能很小,又无先例,许慎改“刀”为“田”,正可将“刘”篆从“刀”而有“杀”义这一点隐去,是因为避讳。汉以前文献没有用“镏”字的,这是许慎临时自造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