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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花垣社区服刑人员跳水施救一轻生女子

  • 豆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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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1 9:58:49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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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7月30日讯(通讯员 石金彬 龙森然) 今天下午,笔者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司法局民乐镇司法所了解到,民乐镇社区服刑人员龙某,近日在花垣县民乐镇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交界处的虎渡口水库成功施救了一名跳水轻生女子。


图为:龙某与同伴水中施救轻生女子(贵州省松桃县公安局木树派出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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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派出所民警现场向施救人龙某(左二)及同伴了解情况(贵州省松桃县公安局木树派出所供图)

7月19日下午,龙某与伙伴骑车来到虎渡口水库钓鱼,看到一年轻女子站在水库边自言自语,面无表情,龙某感觉不对,赶紧停下车跑向水库。还没赶到女子身边,该女子已跳入水中,龙某一边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经过数个回合努力营救,在同伴的合力施救下,成功把轻生女子安全地拖到岸边。


据了解,跳水轻生的这名女子系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虎渡村村民,因精神病发起欲跳水轻生,已被当地派出所民警送回家中。
施救人龙某,花垣县民乐镇卡子村人,因犯非法买卖弹药罪被花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1月7日到花垣县司法局民乐镇司法所接受矫正。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感化,龙某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所犯的罪行,悔罪意识强,严格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树立起了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人生观念。
社区服刑人员龙某面对采访时说,在今后的人生中,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尽力所能及去帮助别人,以此来弥补曾经犯下的罪行。龙某跳水救人的事迹,仅是花垣县社区矫正教育转化的一个缩影。民乐镇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所累计接受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13人,其中在矫服刑35人,期满解除社区矫正78人,未有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来源:在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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