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手册”
一、青年就业见习概念
青年就业见习,是指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高职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学习实践锻炼,实现由见习到就业的实践活动。旨在帮助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提升综合素质,丰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的有机结合,最终促进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充分就业。
二、见习对象
1、2019、2020届湘籍或在湘就学的未就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
3、16至24岁城镇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就业见习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向见习基地(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填写《湘西州就业见习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16-24岁失业青年)和复印件及就业推荐表材料。
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与就业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湘西州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3份),并附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等材料。
六、就业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时按月给予就业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湘西州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必须发放至见习人员本人银行卡。其中,以湘西州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季审批拨付至见习单位账户中。
七、咨询服务
了解更多政策信息,可向各县市人社部门咨询。
来源:湘西州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编辑 | 王维林
审核 | 黄宜超
来自龙山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