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交通事故出现人员伤亡最多三种车型,其中小汽车因为不系安全带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尤其较多,据相关数据,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造成的颅脑损伤致死交通事故占比80%之多。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龙山县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将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现特向全县广大驾驶人朋友及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系好安全带。在驾乘汽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员。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婴幼儿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系好安全带。
二、戴好安全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当好驾驶人。未满18周岁、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超速行驶。
四、亲朋多提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每一位驾驶人要以身作则,劝导车辆乘坐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管好自己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客运、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汽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辆驾驶人要按相关要求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营造安全文明出行风尚。
六、安全记心间。“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全县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要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牢记住: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戴;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驾乘人员都要都系。
龙山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