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现场(一)
救援现场(二)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6月16日讯(通讯员 田媚)6月15日13时14分,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龙山县辖区某水泥厂一货车发生自燃,火势较大,请求救援。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4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别喷了,别喷了,你们要注意安全,让我们来观察一下火势情况,我们上!”13时25分,消防员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发现,起火点位于燃烧车辆的驾驶室,并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有向周围扩散的趋势,现场冒出大量浓烟,因车上装有水泥,若不快速处置危险性极大,所幸无人员被困。消防员快速研究处置方案,一组人员拉起警戒线,建立警戒区域;一组人员用两支水枪迅速控制火情;一组准备好破拆工具,随时准备对车辆的门窗进行破拆。经过近十分钟的扑救,大火得到基本控制。消防员在确认燃烧未蔓延及车上水泥后,继续出水对车身进行持续冷却处理,13时40分,现场的火势被完全扑灭,而此时,该辆货车的车头都已经被烧得只剩下框架。事后据车主所述,该辆货车不属于水泥厂的运输车辆,自己粗心大意,在上水泥时没有将车辆熄火,加之最近气温骤升,货车温度过高,便引发了货车驾驶室自燃,于是迅速利用厂内的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行扑救无果后便立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表示:夏天停车时车辆一定要处于熄火状态,车头尽量不要乱放杂物,如打火机、矿泉水瓶、眼镜类的物品,凸透镜凹透镜经过光的折射之后,会产生高温,容易引燃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