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高中阶段学校要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特别是示范性普通高中要率先垂范,切实严格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县市要树立“全州教育一盘棋”的观念,对州直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州直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按照招生文件规定开展的招生工作给予支持。
2.各县市、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家长学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维护考生、家长的正当权益,自觉维护教师、学校、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3.对未经州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的州外普通高中学校来我州招生的,各县市不予接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州外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生源。对未经州教育和体育局备案批准的州外职业院校来我州招生的,各县市不予接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组织生源。
4.各高中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时,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严守“六条禁令”,重点查处初中学校和教师控制生源定向输送民办学校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中职学校买卖生源、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凡已被前一批次学校或同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后一批次学校和同一批次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凡报考前一批次志愿落选而又填报了后一批次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录。
6.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单位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曹湘军、张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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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xx.jjk@163.com(普高);zck8221473@163.com(中职)
附件:
1.2021年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1年湘西自治州具备招收普通高中新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表
3.2021年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4.2021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中学招生计划分配表
5.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加分实施细则(暂行)
6.2021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加分统计表
7.2021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
8.2021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册
9.2021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10.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名册
11.2021年湘西州职业教育招生县市指导性计划表
12.2021年湘西州中职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预安排表
13.“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