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医保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州医保函〔2022〕3号)文件规定,湘西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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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根据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文件规定:“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各市州结合实际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龙山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