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
消息一经公布,湖南高速公路微信公众号后台就收到司乘朋友的咨询:“听说从4月1日起,高速公路上可以开到143km/h了?”吓得小编赶紧翻出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查询相关条例。
新规说的是高速超速处罚标准变动,没有说高速公路要提速啊?
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120km,关于高速超速行为的处罚,在原本的规定当中,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超速10%就会被扣3分,超速20%就会被扣6分,还要处以罚款。
而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关于超速的规定修改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超速20%以上,未达50%,一次扣6分。也就是说,超速20%以下的,不予扣分。
在高速上超速20%以下虽然不会再被扣分,但是同样还会被罚款,也就是说国家并没有将限速的标准给提高,只不过是减轻了处罚而已。
同时,“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以警告。”警告单和其他需要罚款记分的违法记录一样,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将影响以后车驾管业务的办理。
无论在什么道路,超过最高限速1公里就是违法行为,新的记分规定只是放宽了记分的包容度,但绝不代表允许机动车超速违法,安全驾驶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相较于之前的规定变得更加人性化了。
湖南高速公路温馨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莫和死神去比赛。实验证明,每超速5公里交通事故危险性将上升近200%,车速越快,视力越低,视野越小,反应时间越少,判断误差越大,超速行驶还会引起车的制动距离变长,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青年报,新闻中心综合、湖南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