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4月14日讯(通讯员 田媚)2月28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新建路惠万佳生活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场所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消防法规定。该火灾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3月25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龙山县惠万佳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提请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该超市负责人务必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时刻保持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消防日常维护工作,并要求超市于2022年7月1日前务必将隐患整改到位。
对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接受,并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认真汲取教训,确保超市内外消防安全,为稳定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做出应有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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