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邓某某、罗某某接触人员的公告
4月24日21:33,吉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泸溪县协查函:长沙市输入性确诊病例谢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邓某某、罗某某2人(与谢某某同高铁同车厢)入州,目前两人在泸均已集中隔离(4月24日核酸检测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邓某某、罗某某在吉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24日9:20,邓某某、罗某某乘坐G6427次列车(01车厢14C号、14B)从长沙南至吉首东站,11:45下车,11:53在出站口采样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2:20在吉首东站交通枢纽站窗口购买回泸溪的车票,购票后直接前往停车场乘坐公交车;
12:27乘22路公交车(湘U02021D)至火车站,自述全程戴口罩;
13:14下公交车,13:17步行至汽车北站门口询问有无去泸溪白沙的车次;13:19左右乘坐滴滴打车(车牌不详)至汽车南站,全程戴口罩;
13:25到汽车南站下车,13: 28步行至汽车南站对面小龙坎火锅店就餐,14:22离开。
14:25步行至汽车南站候车,14:50分乘坐中巴车(车次D0054)离开吉首返回泸溪白沙,全程戴口罩。
现急于寻找与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并立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吉首市疫情防控组电话:0743-8239380
吉首市疾控中心电话:0743-8223062
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来源:红网
作者: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泸溪:发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4月24日,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报告,长沙市输入性确诊病例谢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邓某某、罗某某2人(与谢某某同高铁同车厢)入泸,目前两人均已集中隔离(4月24日22时核酸检测阴性)。接报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县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名密切接触者4月24日到泸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邓某某、罗某某
16:18 两人乘坐从吉首东至泸溪县大巴车行驶至泸溪高速出口;
16:18—16:31 两人下车进行登记,后返回大巴车(全程两人佩戴口罩);
16:31—16:37 两人从建设路邮政银行门口下车,邓某某到邮政银行ATM机取款;罗某某到旁边某南杂店买烟(未佩戴口罩),南杂店内停留3分钟;
16:40—16:44 两人步行沿老干局、政务中心十字路口至万象食府三岔口(全程佩戴口罩);
16:47 两人步行至辛女农贸市场屈原路口(罗某某未戴口罩、邓某某停留在金源宾馆外台阶处至18:09上疾控中心转运车辆);
16:47—16:56 罗某某由辛女农贸市场屈原路口步行至农贸市场内活动,后返回金源宾馆外(未佩戴口罩);
16:56—17:24 两人在金源宾馆外面台阶处;
17:24—17:35 罗某某从金源宾馆外步行至白沙交易所、菜市场公厕天桥下,后返回金源宾馆外(未佩戴口罩);
17:37—18:04 两人在菜市场屈原路口活动(罗某某未佩戴口罩);
18:04—18:09 邓某某、罗某某上疾控中心车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段与两名密切接触者有同乘史或有同空间交集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当地社区(村组)电话报告,主动配合社区(村组)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返)泸”,省外和省内疫区人员确需返泸,请提前2天向村(社区)、单位报备,并在落地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健康。
泸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0743-4269609,泸溪县疾控中心应急办:0743-4266375
泸溪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泸溪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