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倡导本地居民减少非必要跨省、跨市出行,就地旅游休闲。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省份、地区,避免非必要跨境旅行。
2、倡导公职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自治县、旗),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省的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返湘前自主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其他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特别是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人群。
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