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可调查结果,不再反映了!”近日,接到龙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电话时,远在四川省广元市的龚某莲激动地说道。
今年四月,龙山县纪委监委启动了“办信访,察民生,解民忧,炼本领”青年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活动,57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勇挑重担,领办28个信访件。其中,龚某莲反映何某胜侵占其父龚某志退耕还林款信访件,由田甜、刘涛两人承办。
龚某志系龙山县召市镇安塘村村民,他与桂塘镇村民向某香结婚后育有一女龚某莲。2006年龚某志病逝前,其爱人向某香已回桂塘镇老家居住,龚某莲也外出务工多年没有音讯。
核查组初步了解到,龚某莲所反映的其父退耕还林补贴被侵占一事距今已有十六年之久,调查难度实在不小。
“办法总比困难多,有困难也要克服!我们一定查清事实真相,给群众一个交代!”田甜和刘涛达成共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顶着高温酷暑,核查组深入召市镇站所、村寨农家,马不停蹄地展开上门走访、座谈了解、调取资料,掌握大量扎实证据后,最终与被举报人何某胜见面。
何某胜开始拒不承认私取龚某志退耕还林补贴,后又辩称其取龚某志补贴是为了代缴农业税和上交提留。核查组用证据一一予以驳斥,最终,何某胜承认了侵占龚某志退耕还林补贴1110元的事实。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2年,龚某志实施了退耕还林(生态林)1.5亩,按政策可领取8年退耕还林补贴。2006年,龚某志病故,料理后事共开支了4600元。由于无法联系上其家人,安塘村村委会与该村龚姓家族商定,将龚某志名下房屋、耕牛等作价后,冲抵其丧葬开支,不足部分由龚某贵从龚某志退耕还林专用存折中支取。2006年底,退耕还林政策调整,生态林补贴可再领取8年,补贴标准减半执行。安塘村村委会为了维护龚某志家人利益,将该存折从龚某贵手中取回,交给时任村秘书何某胜保管。2006-2011年期间,何某胜私自分4次从龚某志存折上支取111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1年底,龚某志爱人向某香从何某胜手中取回存折。
2022年6月23日,按核查组要求,何某胜将其所侵占的退耕还林补贴1110元存入了县非税账户。7月25日,县纪委监委将该款退还给了龚某志女儿龚某莲。何某胜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龙山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龙山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