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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龙山检察: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鱼苗1296尾

  • 骄傲到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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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30 12:21:01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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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龙山县人民法院、龙山县森林公安局前往龙山县召市镇,现场监督罗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鱼苗1296尾。


罗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非法捞水产品。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罗某某增殖流鱼苗1296尾,并以道歉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开庭审理后,罗某某主动将其购买的1296尾鱼苗放入受损水域,以修复渔业生态,并在公共场所粘贴了道歉信,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龙山县人民法院、龙山县森林公安局在场干警代表进行了现场监督,并以案释法,向围观群众宣传相关法规,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涉案人员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接下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保护龙山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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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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