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殊天气安全宣传、预警教育和防范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车辆日常安检,密切关注路况通行情况,确保客运行业安全度汛。
◆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制度。即: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超员客车不出站、未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出站、乘客未系好安全带不出站。重点加强旅客进站口安检力度,严防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乘车。
◆ 严密旅游租包车监控。针对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控手段,制止防范无证包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问题。
◆ 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程动态监管,严禁动态监控平台无人值守或者不履行职责,严禁故意破坏、人为干扰、屏蔽信号,严禁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
◆ 切实防范疲劳驾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车驾驶人休息权利,定期对驾驶人进行体检,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