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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永顺两村民因过失引发山火被行政拘留!

  • 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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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2/9/9 16:50:22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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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有意

烈火无情

近日

永顺两村民因烧农作物残渣

引发山火

被行政拘留


8月21日13时,姚某某(男,土家族,现年49岁,西歧乡流浪溪村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永顺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擅自在西歧乡流浪溪村小地名为“小龙坡”的田中烧稻草,引发山火,烧毁林地29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8月26日13时许,肖某某(女,土家族,现年75岁,灵溪镇连洞岗人)擅自在灵溪镇连洞岗社区赶龙湾组焚烧玉米秸秆,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17.6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肖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永顺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来源:永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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