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与我县毗邻的来凤县发现多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为9月22日8:00——16:00,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二、检测对象
城区民安街道、华塘街道、兴隆街道、石羔街道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按照各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凭村(社区)发放的《采样卡》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核酸采样时,请出示本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的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采集过程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二)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请本人或家属提前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三)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和参与接种医护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黄码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控的前提下自行前往老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避免乘***通工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步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避免乘***通工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由社区组织人员上门采样。
(四)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结果。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未按时参与的,系统将健康码自动赋黄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逃避、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守卫龙山平安。
附件:龙山县城区域性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