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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开展龙山县2022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创业领军企业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 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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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1/3 1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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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的创业者们,请注意查收

关于开展龙山县2022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创业领军企业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经龙山县全民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龙山县2022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创业领军企业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


1.推荐2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2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2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

2.推荐1个返乡创业示范县、2个返乡创业示范街道(乡镇)、3个返乡创业示范社区(村)。

3.推荐5家创业领军企业。

4.推荐1家州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要求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以注册时间为依据,即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时间段注册登记的均可申报;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年平均稳定吸纳城乡就业分别为5人以上、20人以上和30人以上(稳定吸纳就业是指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或者年度累计用工超过100个)。其他条件原则上按照州人社发〔2016〕37号文件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就业帮扶车间可优先评选。已被认定为省级、州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310”工程、“双百资助”工程、湘西州创业领军企业的公司和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场地、路演人员)不得申报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2.返乡创业示范街道(乡镇)、返乡创业示范社区(村),项目项目申报以下五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一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因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所辖区域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问责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辖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出现重大违法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辖区社保基金出现重大违法案件实行一票否决;五是辖区因农民工欠薪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其他要求原则上按照州人社发〔2016〕38号文件规定执行。

3.申报创业领军企业要求申报对象成立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注册地且初始创业地须在湘西自治州内的自主创业企业,重点支持实体经济,不包括连锁店、分公司、加盟店和国家限制的行业,其他条件原则上按照州创业发〔2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

4.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州创业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示范典型评选的具体考评指标及要求见附件。已被认定为省级、州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项目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得申报参与2022年度湘西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项目评选。


三、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项目申报(2022年10月31日-11月7日)。

通过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市场主体、创业者协会会员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和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坚持自主申报的原则,根据相关流程,向龙山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民安街道宝塔社区创业孵化基地202办公室)申报。

(二)资格审核、县市初评(2022年11月8日-11月19日)。

申报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填写表格、准备资料,并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收到申报对象递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后,11月15日举行路演比赛,11月16日-11月17日现场组织创业指导专家按照摸清实情、据实评价、量化打分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初审完成后将拟推对象名单公示。将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18日前报送至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申报资料不齐或未按考评计分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未对考评计分表逐项考评计分及逾期申报的概不受理)。

(三) 综合评审、公示奖励(2022年11月21日-12月20日)。

2022年11月21日-12月10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州财政局及州直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其中“310”项目和创业领军企业采取资料评审(占比20%)、项目路演(占比50%)、实地核查(占比30%)方式进行,资料评审和项目路演两个环节结束后,根据得分顺序,按照1﹕1.5确定进入核查项目名单并开展实地核查,综合三项得分确定2022年度拟奖励对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按照实地核查(占比60%)、资料评审(占比40%)综合两项得分确定2022年度拟奖励对象。

2022年12月11日-12月20日,拟表彰奖励项目和名单报州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奖励项目(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

亮点、效果等(1000字以内)。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复印总证)。

3.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表(见附件3-6)、创新创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见附件7-14)及佐证材料。

4.材料整理和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评选流程


(一)时间安排。评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现场路演,由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进行路演展示。此次评选共分为三个小组,分别为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相关专家评审打分,路演得分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领军企业和创业孵化基地、不参与路演。

第二阶段为资料初审阶段,会同专家服务团、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情形,将取消评选资格。

第三阶段为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实评选项目的经营状况、社会价值、社会效应等情况进行基础评分。

1、11月15日,根据申报对象PPT制作、路演技巧等项目介绍内容进行打分,每个申报项目根据成绩进行排位,前两名进入第二天的实地考察环节。(评比现场采取“5+1+1”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打分1分钟)。

2、11月16日-17日,安排两天时间对入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二)评选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参赛选手的顺序。

(三)结果公示。根据最终的成绩进行排位、公示。



联系人: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 向梅

联系电话:13397433552


END

来       源 | 龙山县创新创业者协会

        | 王志明

初       审 | 刘秋平

终       审 | 杨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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