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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临时管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县城区、洗洛镇、召市镇加强临时管控的通告》要求,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院关于临时管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4日起,暂停我院现场开庭、现场诉讼服务及现场涉诉信访接待,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时间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解除临时管控通知为准。
二、临时管控期间,请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南)”、湖南网上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查询信息等事项。线上不便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邮寄至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行政大道龙山县人民法院(新体育馆旁),邮编416800,并请在邮寄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转交部门”。
三、临时管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因临时管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网上开庭。
四、临时管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可通过12368热线、电子邮件等线上渠道进行,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至龙山县人民法院(邮寄地址同上)。
因临时管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理解!我院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龙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