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融媒体中心11月19日讯(通讯员 龙宣)11月19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对县直一单位及2名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2022 年 10 月 10 日,龙山县华塘芙蓉学校以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由,擅自在广告公司印制县疫情防控工作证 20张,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学校部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10 月 18 日疫情结束后收回。11 月 11 日,因疫情原因,学校再次将自制的 20 张工作证发放给在校工作的部分疫情防控人员。该校违反疫情防控纪律,2次擅自印发疫情防控工作证,造成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该校能积极配合调查并迅速整改,认错态度好,决定给予该校及校长彭某某通报批评。
2022 年 11 月 17 日下午,龙山三中教师覃某在滕某祥家经营的小卖部购买食用盐时,围观滕某祥、覃某亿、覃某国打牌。15 时许,打牌被巡查人员发现并上报华塘派出所,华塘派出所给予四人口头训诫。覃某作为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淡薄,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参与聚集,造成不良影响。鉴于覃某在事发后能认识到自身错误,认错态度好,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尽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够,责任落实不细,工作推进不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躺平”思想,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