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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恢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2022年145号)

  • 辰濡
楼主回复
  • 阅读:3977
  • 回复:0
  • 发表于:2022/12/10 17:16:47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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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12月10日起

龙山县恢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具体通知如下

↓↓↓


关于恢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2年145号)

广大市民朋友: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新冠疫苗接种需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0日起,恢复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详见附表),扎实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疫苗能有效降低新冠肺炎重症和死亡风险,为了您的健康,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朋友,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主动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广大居民分时段错峰接种,同时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戴口罩、不聚集、保持两米线距离”等防护措施,切实有效降低风险隐患。注意: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之内不能做核酸采样检测。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内容来自:我是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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