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动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勤洗手,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进行检测,并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出现症状加重时,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
2.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以及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3.考试结束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4.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按要求存放物品,认真核对考室号和座位号,对号入座。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头像的户籍证明参考,信号屏蔽电子证件无法查验)、纸质准考证,经查验无误后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两个科目中间不间断,连续考试。
6.本次考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