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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三棒鼓研究之一

  • xu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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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2/6 16:59:10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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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棒鼓研究之一:

《土家三棒鼓》读后感

Xukong 

《恩施日报》201111日第6版,以近该版一半的篇幅,图文并茂地刊登了《土家三棒鼓》。由此可见,贵报对民族文化传承高度重视。读罢该文,不才不禁有一些肤浅的看法,于此抛将出来,谨与作者包括编者商榷。

该文以记叙兼说明性的9个自然段,将21首三棒鼓词有机地连缀成文,形式新颖而独特,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就全文来看,还有一些令人遗憾的地方。在此,不才就记叙兼说明性的9个自然段来谈一谈。21首三棒鼓词拟另文品析。

先说第3自然段。如:“声音高亢而热烈”,似乎以偏概全,因为唱三棒鼓的声音是随着内容的变化、感情的起伏、同伙的唱腔而定的,抑扬顿挫,悲欢离合等等,仅仅“高亢而热烈”的声音是不可能完全表达得出来的。“唱词幽默风趣”也以偏概全了,因为唱词不仅仅有幽默风趣,还有庄重的一般化的等,不如说“唱词亦庄亦谐,亦俗亦雅等”。“并能结合绝活进行表演。”其中的“绝活”是就耍刀来说的,可是接着说的是“艺人表演时用的三根击鼓棒,木质坚硬,长短一致,棒上雕刻有花纹,在不同方向锉孔三个,内嵌古铜钱12枚。艺人用三根击鼓棒随意抛丢出各种花样,可在头部、腰部、腿部轮番表演。如头部表演有“野鹿含花”、“雪花盖顶”、“美女梳头”等动作,腰部表演有“黄龙缠腰”、“鲤鱼漂滩”、“苏秦背剑”等动作,腿部表演有“白马悬蹄”、“海底捞针”、“黄狗钻洞”等动作。这一系列的动作只能是耍刀者才能完成的,而抛棒者只能完成“纺棉花”、“耙纱”、“双凤朝阳”等少数动作,因为抛棒者还要顾及到打鼓,不能尽情地去玩其他动作,如果玩其他动作,那么打鼓就“失职”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至于“各种套路动作变幻莫测,因而三棒鼓演唱艺人常被称为‘利嘴飞刀’。”这似乎表意不清。从“因而”一词来看,后面的“三棒鼓演唱艺人常被称为‘利嘴飞刀’”是果,前面的“各种套路动作变幻莫测”是因;这样的“因”里,能有“利嘴”之果吗?唱都没唱,何来“利嘴”? 这样的“因”里,倒是有“飞刀”之果的,但从整段来看,又没有提到耍刀之事。这大概是作者的疏忽,把耍刀者才能完成的系列动作“让”给了抛刀者了吧。

再说第4自然段。第一句是中心句,但“曲目”一词不如用“名目”好,因为前面说得很清楚:“三棒鼓表演以唱词为主要载体”,“唱词”是一个偏正关系的名词,不是并列关系的,不涉及“曲”。后面的支撑句围绕“名目繁多”,用“有……”,“还有……”的句式来展开,层次清晰,一目了然。其后,作者写道“据统计,土家族地区广泛流传的三棒鼓唱本有300多个,”这是一个完整的句式,句末的“,”应为“。”本来,到此已经把“名目繁多”说得很清楚了,可以不再说了。但是,作者为了更加突出“名目繁多”,还写了三棒鼓艺人临时性演唱涉及到的东西。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妥的,但是依不才所见,应该在“见人唱人”之前写上“此外”一词,这样,层次就更明晰些;既然是“此外”,那么内容就不能胜过前面的,还说其“唱本硬是多如繁星”就不够贴切。再说,这“见人唱人、见事唱事”往往是即兴之口头创作,不会有什么“唱本”的,即使有也必须活用才行;尽管这也是“包罗万象”的,但还是不如已见书传的那样丰富。因此不如说“此外,见人唱人,见事唱事等内容的也比较多。”此外,就标点符号来说,“包罗万象”之前不宜用“、”,而应用“,”因为它不能与前面的“见人唱人、见事唱事”并列,而是对其加以概括。其实,干脆点说,该段可分做两段,即从开头到“……有300多个。”为一段;其后为一段,并且将“见人唱人、见事唱事、包罗万象的唱本更是多如繁星”改写成““见人唱人、见事唱事等”,再挪至“土家族三棒鼓艺人”之后,不知作者等然否。

还说说第7自然段。他(省级三棒鼓传承人田延江大师)在谈到三棒鼓演唱技艺时说,三棒鼓演唱虽然是“下里巴人”,但唱词必须简洁押韵、朴实自然、通俗顺口、形象生动,其中广泛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他被评为省级三棒鼓传承人,实在值得庆贺。但是作为省级大师的他,却忽略了三棒鼓演唱的最高境界,即除了简洁押韵,朴实自然,通俗顺口,形象生动以外,还必须意思连贯。也许他对此不大介意吧,本文中的有些唱词还很值得推敲(拟另文品析,此不谈及)。关于“其中广泛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之说,不才有些茫然,能“广泛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还能达到朴实自然、通俗顺口吗?用“比”倒还可以形象生动,用“赋”和“兴”则只能深沉,这样将有许多听众听不懂的,哪个三棒鼓艺人能用“赋”“比”“兴”?凤毛麟角呀,更不要说“广泛运用”了啊!再从作者的举例来看,后面的三首三棒鼓词当中,除了“出门不得泼”和“四句要摆抻”运用了“比”外,不才很费了一番功夫,也没有看出“赋”和“兴”来,更不要说“其中广泛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了。还有仅从“韵脚”一个方面来举例,是要受到局限的,同样说明不了“广泛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的。

出于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又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大胆地说了以上看法。其中难免有不足之处,特恳请作者和编辑先生们不吝指正。

 

  
  • 浮夸
  • 发表于:2012/12/7 16:02:44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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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有研究啊,研究好透彻
   
  
  • xukong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12/8 8:45:01
  • 来自:湖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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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先生过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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