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处1起盗窃行政案件,盗窃嫌疑人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2015年11月16日,城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新城街道办事处明星村“谢老三”家抓到一个偷东西的年青男子。接到报警电话后,城郊派出所迅速赶到案发事点,将被抓住的盗窃嫌疑人控制,并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经查,盗窃嫌疑人王某(男,现年17岁,龙山县新城街道办事处人,无业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时许,趁四周无人,将新城明星村“谢老三”家院坝铁门上一根生锈的钢筋撬断,从洞口钻进谢家盗窃,在盗窃时被周围群众发现并将其抓获。
现盗窃嫌疑人王某对自已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因王某已满16岁未满18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决定对其不予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