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4月27日报道 河南郑州近日酝酿出台新版《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实行劳务用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并对劳务者实行实名管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该草案还将爬楼、断电等讨薪行为明确立法列管。
做工给钱,天经地义的事。做工欠钱不给,当然得讨。如果通过正常途径能够讨到,谁又想出乖卖丑去爬楼、上吊、断电等等非法手段,闹大动静造出影响引起围观和媒体注意,才拿到属于自己应得的血汗钱呢?不弄清问题的本质,只看到爬楼断电造成的负面影响,这是在公正帮助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还是为了政府表面的稳定和谐?
曾有人言:稳定压倒一切的管理指导观念到了地方就是不想着解决问题,总想着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掉。今天看郑州出的这个地方法规,真是淋漓尽致的吃透了这个精神。不对工厂、公司、各企业欠民工工资行为恼怒,却对他们讨回血汗钱给自己添麻烦现象异常愤怒,甚至都不惜动用手中权力将其定义为违法,要坚决予以打击!
企业恶意欠薪,违反劳动法禁止拖欠工资的条款,甚至触犯刑法构成恶意欠薪罪,而我们郑州政府却对欠薪企业关怀备至,最为严厉的惩罚不过是“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企业欠薪点名批评还要小范围的,民工爬个楼讨薪都要去坐牢了!如此区别对待,政府的公正在哪?如此的偏袒,民工怎会及时拿到工资?
政策法规是价值导向作用的,有这种法规出台,企业一旦资金紧张,自然而然首先就会想到压下民工工资,而不会有心理负担,更别提罪恶感了,他们会认为这是理所正当的,是政府也支持或者说是默许的。而民工只能是哀求,不敢强讨,因为强讨非法会有政府将他们抓走坐牢。
如果这个草案真能通过,会在短时期内给郑州带来表面的祥和,不会再有民工跳楼讨薪了,也没有跳桥、爬吊塔的,更没有胆大妄为断电的,但是我敢打赌,这种高压方式只会埋下祸根,民怨积累到一定程度,再次爆发时,那可不是爬楼断民这类讨薪了,甚至会有更多官方不愿意见到的群体事件、悲剧事件发生,彻底撕碎表面和谐的画皮!